購物說明

 

賣場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因此並沒有7天鑑賞期。

賣場保留訂單接受與否權利,若交易條件有誤或有其他情形導致無法接受您的訂單,將發送無法出貨通知給您。

紙本發票如需更改抬頭名稱或統一編號,需自行負擔來回郵資,並五日內聯繫客服人員,逾期恕無法修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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